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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一男子破坏“情敌”刹车被批捕!

周宁检察 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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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有人说感情是这世上最复杂的东西,

感情之所以复杂,源于人性的复杂。

这个世界最善变的其实是人心。

日前,周宁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破坏交通工具罪对犯罪嫌疑人叶某某批准逮捕。

案情回顾

2021年4月27日晚,犯罪嫌疑人叶某某因刘某某与其前女友交往而心生嫉恨,开车尾随刘某某驾驶的面包车,趁刘某某下车之际,剪断车辆左前轮刹车管,幸好刘某某在驾驶过程中及时发现刹车失灵,才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

两天后的一个晚上,刘某某将面包车再次停在前日事发时的地点,并在车内蹲守,将欲再次实施破坏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叶某某当场逮住,随后报警。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检察官说理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明知交通工具处于随时可能被使用的状态,故意将交通工具的重要部件破坏,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该行为足以使交通工具产生倾覆、毁坏的可能性,危及公共安全的,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立法目的是阻断一切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黑手,防患未然,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叶某某故意破坏他人车辆刹车管的行为虽然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使得车辆处于可能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之中,其行为已涉嫌破坏交通工具罪。

在此,检察官提醒大家,遇到事情要保持理性,不要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惨重的代价。

文字:黄颜煜

图片来源:网络

编辑:郑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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